三大政策相继退市 家电业进入“后福利时代”

无忧德州装修网 dz.51zsjc.com 2012-1-9 来源: 德州新闻网 评论 0 条

核心提示:节能补贴、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等政策为家电业注入了“强心剂”,仅我市以旧换新业务便实现销售收入7.17亿元。近期,三大政策相继退市,家电业进入“后福利时代”。
    上月31日上午,在市区某家电卖场的展台前,挤满了前来办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手续的市民。“还能办理以旧换新业务吗?”记者就此问题调查了几个品牌的卖家,这些卖家均以时间紧张、手续繁杂等原因停止了这项业务。
    随即走访了其它几家家电商城,发现该业务都已停止办理。继节能补贴、家电下乡相继退市后,历时3年的家电以旧换新业务也如期结束,家电以旧换新享受10%的补贴已成昨天的故事。
    以旧换新政策 “功成身退”
    在某家电商城的角落里,记者看到几十台旧电视堆积在一起,办理补贴手续的顾客同样也排起了长龙。 “已停办几天了,现在正着力为前期客户办理补贴手续。如果新办理的业务信息今天不能录入完毕,我们垫付的资金就无法兑现了。”彩电部一位销售员告诉记者,“近段时间前来办理家电以旧换新业务的顾客是以往的6至7倍,增速远远超过不享受政策的手机等其它类产品。”
    我市自2009年实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,已累计以旧换新各类家电18.3万件,销售收入7.17亿元,补贴消费者3552.4亿元,有力拉动了家电销售。自去年以来,该业务更是空前火爆,销售各类家电13.5万台,同比增长189.9%,实现销售收入5.32亿元,同比增长199.4%,其中回收数量 11.5万台,同比增长178.9%,回收金额295.8万元,同比增长178.5%。这些数据表明,以旧换新政策的确带动了家电消费的热潮,有效拉动了家电消费领域的内需,是盘活家电消费产业链从业企业的一盘棋。从消费者角度讲,由于政府给予补贴,使得废旧家电变废为宝,真正获得了实惠。
   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利益,近日,商务部流通发展司下发 《关于暂不关闭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》,明确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暂不关闭,消费者手中持有的2011年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须在1月31日24时之前使用,过期作废。此外,自1月1日零时起,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回收企业暂停发放新的以旧换新凭证,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销售审核进度。
    “政策”退市 “优惠”登台
    “春节前夕,购买这款冰箱可以赠送一台光波炉,比以旧换新政策更实惠。” 1月6日,在市区苏宁家电的卖场内,销售人员向顾客介绍。
    在国美家电卖场,海信彩电的促销员告诉记者,其中一款彩电参加以旧换新时的售价为3800多元,而现在为3699元。 “虽然以旧换新优惠政策已经到期,但我们厂家会推出系列优惠措施,让消费者获利。
    近年来,德百、三联及国美家电卖场在我市已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,为抢占市场份额,他们都在各个时期推出优惠活动。去年9月30日,国内家电连锁销售行业巨头苏宁电器落户德州,更使家电市场的竞争达到白热化状态。记者走访发现,尽管 “政策红利”退出,但随着春节的到来,各商家的促销战打得如火如荼,很多家电的优惠幅度甚至高于以旧换新的补贴力度。某商场家电部负责人表示,家电产品都是耐用品,这几年在政策推动下,消费市场已趋于饱和。为抢占以旧换新业务的商机,不少厂家都加大马力生产,因此造成产品库存量较高,厂商自然会加大促销力度,短期内家电价格不会反弹。
    市商务局相关人员表示,从当前经济运行趋势看,今年我国消费市场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比较复杂,影响消费增长的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较多。预计商务部会根据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经验,及时研究制定替代接续政策,让消费者获取更多的利益。
    不能换新,旧家电哪里去
    “以旧换新”除了刺激销售,还将消费者手中的二手家电统一回收、拆解、管理,杜绝那些过了使用年限或已不适合再次使用的家电流到二手市场。
    家住德城区邹李小区的孙先生,借助家电以旧换新政策,将家里的电视机、冰箱、空调等全部更新,享受补贴1000多元。“这些家电都用了近10年了,功能和质量都存在一些问题,到了更新换代的周期,通过这项政策,它们也变废为宝了。”
    3年的时间内,我市收回18.3万件旧家电。如今该政策谢幕,旧家电可能会重新回到过去那种低层次的回收和处理状态,又出现随意填埋废旧电子部件、污染空气和水源的现象。因为没有政策的扶持,原有的生产者、销售商、正规拆解企业构成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将面临考验。从长远的角度考虑,建立一体、规范、环保的废家电回收与处理体系是当务之急。
    据市商务局工作人员透露,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,国家可能会出台新的政策解决废旧家电出路问题。国家新规要求现有处理企业重新申请处理资质,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也必须交送给那些有资质的处理企业。预计到2015年,全国将建成10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、相关设施完备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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